失信人记录是否影响落户?

确认不一致内容及原因

在人事档案方面,需要确认配偶工作单位是否具有档案保管资质 。若单位有档案保管资质,按照规定流程做好调档和核档工作;若单位无档案保管资质,需提前确认好配偶现档案保管地及保管单位名称,并确保该保管单位具备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资质 。在预受理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及时自行调档 。例如,若配偶档案目前存放在外地人才市场,在明确该人才市场具备相应档案保管资质后,需按要求办理调档手续,将档案调至申报网点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核档 。

预审与调档:预审通过后,办理调档手续,档案调档至上海人才中心后进行核档。

博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若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例如,某博士毕业于美国知名高校,其在美国高校的学习时间超过 1 年,满足该项基本条件;又如,毕业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的博士,在国外高校学习时长不少于半年,同样符合要求 。

社保缴纳:留学人员需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基数和期限有明确要求 。对于符合常见落户条件(除特殊激励条件外)的人员,最近连续 6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假设 2025 年上海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每月 22792 元,那么社保缴纳基数每月应达到 22792 元及以上 。社保缴纳需持续且正常,补缴社会保险费一般不予认可 。例如,若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断缴后补缴,这种情况在落户审核时可能不被承认 。同时,缴费单位应与签订合同单位一致,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社保也不符合要求 。

差距来自两部分:一是上海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高,导致“多缴多得”;二是市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额外补贴。非户籍人口即使在上海缴费满 10 年,也必须把最后参保地转回户籍地才能办理退休,等于放弃了上海财政的补贴部分。

别以为社保按 1.3 倍 / 2 倍交就稳了!个税必须和社保基数对应

个税与社保如何匹配?申报单位须一致,杜绝代缴违规操作

异地重复缴社税情况能通过审核吗?

根据25版居转户政策,符合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申请期间保持)满足1.3倍即可。

时间要求:3-5年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及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认证的情况或可得到妥善处理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留学人员的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学历认证 。在此情况下,若留学人员能提供学校出具的疫情影响说明、在线学习证明等材料,向留服中心申请个案处理,经留服中心审核确认后,其学历有可能被认可用于落户申请 。但需注意,此类特殊情况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及留服中心的审核流程 。所以,在申请落户前,留学人员务必确保其海外学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认证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留服中心沟通,按要求补充材料或申请个案处理,以保障落户申请的顺利进行 。

从缴纳金额方面而言,社保基数与个税基数通常应保持合理匹配 。一般可通过社保基数来推算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再将其与通过个税推算出的年度工资性收入进行对比,以此判断两者是否大致相符。理想状态是个税基数≥社保基数≥最新的社会平均工资,并且社保和个税缴纳基数相差最好不要超过10% 。若社保缴纳基数较低但个税申报基数过高,或者社保缴纳基数较高而个税申报基数过低,这类典型的社保与个税不匹配“异常”情况,极有可能因涉嫌偷税、漏税等问题,导致申办难以通过 。此外,若在居转户申请过程中,社保与个税存在不一致,还可能影响审核时间,相关部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额外证明材料以解释不一致原因,增加申请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注册资金要求:留学人员企业实缴注册资金在申请时应已实际到账,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其中企业负责人实缴部分不低于 30% 。例如,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为 60 万元人民币,那么企业负责人实缴金额至少应为 18 万元人民币 。这一要求旨在确保企业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开展业务,同时也体现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资金投入与责任担当 。在申请落户时,需提供企业验资报告,以证明注册资金的实际到账情况 。

境外学习时间不足是否影响?

档案缺失或职称评审表遗失怎么办?

- 劳务报酬:独立提供服务(无劳动关系)。

对于有效期不足 2 年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落户政策要求 。若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不足 2 年,需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合同,将合同有效期延长至 2 年及以上 。续签合同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续签后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例如,某员工原劳动合同有效期为 1 年,距离网上受理落户申请时剩余有效期仅 1 年半,该员工应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续签合同,将合同有效期延长至满足政策规定的 2 年及以上 。在续签合同过程中,若涉及到工作岗位、薪资待遇等变更,也应在合同中明确体现 。完成续签后,以新的劳动合同作为落户申请材料提交 。

然而,对于以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这一特定条件申请落户的情况,若单位未纳入 “重点机构” 名单,则无法以此条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包括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以及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在实际审核中,相关部门会严格依据单位是否在重点机构名单内,来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此类落户条件 。例如,某硕士学历人才,其所在单位未被列入重点机构名单,即便该人才在岗位上表现出色,也不能以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中的硕士学历人员条件申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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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时间节点与要求**:企业实缴注册资金需在申请落户等相关事项时已实际到账 。对于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需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若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1日,那么实缴注册资金应在2030年1月1日之前完成缴纳 。对于2024年7月1日之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设有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若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需在过渡期内调整至五年内 。在申请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时,要确保实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纳,且符合不少于50万元的标准 。

比如,若小张持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却在一家企业从事市场营销岗位工作,从专业与岗位的关联性来看,中级会计师职称所代表的财务专业技能,与市场营销岗位的工作内容、技能需求大相径庭 。在落户预审时,审核人员会依据政策要求,对这种明显不匹配的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由于岗位工作内容与职称所涉及的专业领域缺乏紧密联系,难以证明小张凭借该职称对所在岗位工作起到关键支撑作用,因此其落户申请在预审阶段就极有可能被驳回 。

在黄浦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传统的服务窗口正转型为“操作体验区”。这里推行“自助优先、简事快办、窗口支撑”的分流模式,分类分级引导进厅纳税人自助网办、简事快办。

??产生重复个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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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要求:符合学历学位要求中前 4 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 6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1 倍社保基数为 11396 元 / 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第 5 项条件(其他不符合特定本科、硕士学位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最近连续 12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1.5 倍(2025 - 2026 年度,1.5 倍社保基数为 17094 元 / 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例如,满足学历学位前 4 项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在申请人才引进落户时,需确保在申请前连续 6 个月,社保缴纳基数每月不低于 11396 元 / 月 。

学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例如,在澳大利亚某高水平大学完成本科学习,且学习时间满 2 年的学生,其学历符合要求 。

2025年8月19日复核通过。

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工作单位一致,企业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 。例如,小张在 A 公司工作,那么社保应由 A 公司依法申报并缴纳 。若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可能引发对劳动关系真实性的质疑 。例如,若小张的社保由 B 公司缴纳,而其实际工作单位为 A 公司,若无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会使审核部门难以判定其真实工作情况,进而影响落户申请 。